11月5日,濱海新區人民法院自貿法庭商事糾紛訴調對接平臺正式啟動。該平臺以法院審判職能為主導,充分發揮商事調解機構專業化、國際化和網絡化的優勢,利用多元化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化解商事糾紛,為商事活動主體在糾紛解決的方式和路徑上提供了靈活多樣的選擇,為自貿試驗區經濟發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大勢所趨成立對接平臺
自貿法庭庭長孫長華介紹,自貿試驗區商事糾紛有三個特點,一是自貿試驗區的開放措施吸引大量外資企業進駐,涉外商事糾紛大量增加。二是專業性強,自貿試驗區企業的投資和運營涉及到跨境投資、國際貿易、離岸金融等一系列國際性、專業性和前沿性的法律問題。三是商事主體法律文化背景各異,在法律觀念、法律制度等方面可能會發生沖突。自貿試驗區內的“制度破繭”涉及到近百項改革內容創新,司法機關面臨著在改革性、政策性文件上升為法律前的“立法真空期”。面對挑戰,各糾紛化解主體的協作配合顯得尤為重要。探索糾紛的司法替代性解決機制,聯合依法開展專項調解,建立調解與訴訟對接機制既是中央政策要求,也是司法實踐保障經濟發展的大勢所趨。區人民法院在設立自貿法庭解決自貿試驗區內各類商事案件基礎上,積極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下分別簡稱貿促、貿仲)兩家組織一起籌劃建立涉自貿試驗區商事糾紛訴調對接平臺。
據了解,天津自貿試驗區設立后,自貿法庭籌備組多次前往上海浦東、廣東深圳、珠海、北京海淀及天津自貿試驗區三個片區的管委會開展學習調研,基于與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設在同一區域的原則,自貿法庭選址在了東疆保稅港區,目前法庭裝修和設備調試工作已基本就緒。此次區人民法院與貿促、貿仲兩家組織一起達成的涉自貿試驗區商事糾紛訴調對接方案具體內容包括:法院與貿促、貿仲合作,將商事調解組織引入自貿試驗區法庭,建立特邀調解組織名冊,將屬于自貿試驗區法庭受案范圍的、適宜委托調解的自貿試驗區商事糾紛,經當事人同意,啟動非訴調解程序,訴前委派、訴中委托或訴中邀請相關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法院依照有關規定審查確認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這一機制為商事活動主體提供了多樣靈活的糾紛解決模式。
訴調對接平臺“優點多”
區人民法院院長宋春香表示,以法院為主導打造多元化糾紛化解機制,在法院審判職能的主導下,充分發揮商事調解機構專業化、國際化和網絡化的優勢,既為當事人解決糾紛提供了多樣化選擇,也整合了法律資源,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法院現階段案多人少的辦案壓力。此外,通過發揮專家調解員和外籍調解員的業務優勢,也有利于提高涉外商事案件及疑難復雜案件的化解水平,還可以加強法院與商事調解組織在商事糾紛化解理論與實務方面的交流和培訓合作。總之,訴調對接平臺的建立非常有利于化解涉自貿試驗區各類商事糾紛,營造天津自貿試驗區國際化、法治化、市場化的營商環境,為天津自貿試驗區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