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京津冀地區保稅展示交易。自貿試驗區企業依托試驗區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有效足額擔保的前提下將保稅展示交易拓展至京津冀地區。進一步促進保稅展示交易新業態的發展。
二、融資租賃大型設備海關異地監管。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進出口船舶、海洋工程結構物等大型設備,進出境地為其他直屬關區的,企業可向注冊地海關提出業務需求,在注冊地海關辦理申報手續,由進出境地海關辦理實貨放行。順應了物流實際,降低了企業生產成本。
三、擴大期貨保稅交割品種和區域范圍。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的區域由天津東疆保稅港區擴大至試驗區內所有特殊區域,期貨保稅交割品種由單一品種擴大至允許開展期貨保稅交割的其他品種,助力天津期貨貿易的發展,促進中國大宗商品定價機制的形成,為進一步推動我國期貨市場國際化積累經驗。
四、租賃飛機聯動監管。對于注冊在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區域內的租賃企業所開展的飛機租賃業務,在確保有效監管和執行現行相關稅收政策前提下,租賃飛機在特殊區域之間實行聯動監管,即租賃企業在注冊地海關辦理申報手續,飛機由實際進出的特殊區域海關進行出入區監管。通過對租賃飛機聯動監管,進一步推動東疆保稅港區飛機租賃產業發展。
五、創新自貿試驗區電子商務貨物進口模式。利用自貿試驗區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優勢,綜合運用“批次進出,集中申報”、“多樣化涉稅擔保”等試驗區海關創新制度,實現電子商務貨物進口海關監管高效、便捷,促進試驗區電子商務業態發展。
六、簡化國內采購物料登記手續。通過合理簡化自貿試驗區內天津港保稅區加工貿易企業國內采購物料登記手續,改革登記方式,達到提高監管效能、便利企業的改革目標。
七、航空檢測業務。明確航空產業檢測業務準入條件和監管模式,通過電子賬冊信息化管理,實現對航空檢測業務的有效管理,促進天津自貿試驗區新興航空業態發展。
八、航空產業小時包修、標準件替換。通過規范“小時包修”及“標準件替換”新型高端航空維修業務的操作模式,遵循了高端航空維修業務國際慣例,支持天津自貿試驗區航空產業發展,鼓勵航空維修向多元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