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伊始,天津自貿區就承擔著“為國家試制度”的特殊使命。五年來,天津自貿試驗區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深入探索、大膽嘗試,在行政審批、投資貿易、金融開放等領域先行先試,不斷推進制度創新向縱深發展。
“逐條分解”的深化改革
五年來,天津市委、市政府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自貿試驗區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在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國家各部委的指導支持下,堅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復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加強改革統籌謀劃和推動,著力在“放管服”、投資、貿易、金融、京津冀協同發展等重點領域開展系統集成式創新,大膽闖、大膽試、自主改,加快打造京津冀協同發展高水平對外開放平臺、全國改革開放先行區和制度創新試驗田、面向世界高水平自由貿易園區,積極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著力培育新經濟、新模式、新動能,努力為全國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取得了明顯成效。
目前,《總體方案》、《深改方案》確定的戰略定位和建設目標已基本實現:
深入落實總體方案。印發《〈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主要任務和措施分解清單》,將國務院批復的總體方案分解為90項任務,截至2019年底,90項任務已完成81項,實施率90%,部分未完成任務納入深化改革方案繼續推進。
大力度落實深改方案。印發《〈進一步深化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任務分工》,將改革方案分解為128項具體任務,截至目前,深改方案128項任務已完成123項,實施率96%,市級事權改革任務已全部完成。
全面承接國家創新賦權。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自由貿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任務分工,將39項國務院賦權措施分解到有關市級部門牽頭落實。截至目前,39項措施已承接36項,占總任務的92%。
自貿區深化改革永遠在路上
天津第一時間印發《〈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主要任務和措施分解清單》和《〈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主要任務和措施分解清單》,逐項明確市分管領導同志、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各責任單位逐項研究提出任務具體內容、推進計劃及預期目標,定期報送進展情況,對已經完成的任務及時總結落地實施效果,對未完成的任務梳理存在困難和問題。建立專題會議、情況通報、信息簡報、工作臺賬和處級聯絡員制度,層層壓實責任,積極跟蹤服務任務落實。自貿試驗區管委會會同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督查統計制度,開展定期督查、匯總工作任務進展情況,以大力度高標準推動任務落實。
根據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的實際需要,天津自貿區深入推進管理運行模式創新,向體制機制改革要動力、要效益、要質量:優化管理體制機制,設立天津自貿試驗區政策與產業創新發展局,作為以企業法人登記、實行企業化管理、專司制度創新的法定機構;實現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與濱海新區發改委合署辦公,統籌調動全區力量推動改革創新;更好發揮自貿試驗區片區管理機構作用,進一步充實各片區改革創新人員力量。完善自貿機構設置,濱海新區法院加掛自貿試驗區法院牌子,設立融資租賃等具有自貿特色的專業法庭;在各片區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管局的基礎上,在濱海新區政務辦、市場監管局加掛自貿試驗區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管局的牌子,加強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與濱海新區的協同聯動。完善創新工作機制,建立自貿試驗區創新沙龍制度,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性和能動性,與天津海關建立聯合創新工作機制。將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納入績效考核,建立創新加分、正向激勵機制。
2019年9月30日,天津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支持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發展的措施》、《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發展行動方案》創新發展兩個文件,提出了一批首創性、重構性自主創新措施。自貿試驗區印發《天津自貿試驗區創新發展任務落實計劃表天津自貿試驗區2020年創新發展重點任務清單》,明確109項任務舉措及完成時限,并按照發展的輕重緩急,從中梳理出41項作為2020年創新發展重點任務,予以重點支持推動。目前,“放寬外商設立投資性公司申請條件”等3項任務已完成,探索建設特殊急需藥品進口綠色通道、設立中國金融租賃登記流轉平臺、鼓勵開展轉口貿易和離岸業務等一批任務取得積極進展。
編制自貿試驗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按照濱海新區擁有的許可權全部賦予自貿試驗區,符合自貿試驗區改革內容要求的許可權全部賦予自貿試驗區的工作原則,2015年天津市對市行政許可事項目錄中的市級和濱海新區事項逐項進行梳理分析,發布實施《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行政許可事項和行政服務事項目錄(第一版)》。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天津港保稅區管委會、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管委會負責各自管轄的自貿試驗區片區的行政審批。2019年12月,濱海新區政務服務辦加掛自貿試驗區行政審批局牌子,協助辦理自貿試驗區社會民生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做好自貿試驗區行政許可事項動態調整。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修訂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組織市級部門及時對自貿試驗區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動態調整,并將自貿試驗區行政許可事項目錄作為全市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版本中的一部分,經市級部門同意后,每年統一向社會公布。針對《天津市政務服務目錄(自由貿易試驗區行政許可事項)》保留事項182項。統一規范行政許可事項操作規程。組織市級部門按系統條口,對市級、自貿試驗區和各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進行規范,從事項名稱、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審查要點、辦理時限等方面,編制操作規程,實現全市范圍內行政許可事項名稱統一,操作規程統一,并將全部要素固化在全市統一的“政務一網通”辦事系統上,通過“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向社會公布。同時,市級部門分別對自貿試驗區審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為自貿試驗區審批部門開通“政務一網通”辦事系統使用權限,確保賦予自貿試驗區行政許可權限“下得了、接得住、見實效”。
改革“試驗田”復制推廣結碩果
天津自貿區高度重視總結評估和復制推廣工作,及時總結評估改革創新試點經驗和成果,委托南開大學、畢馬威咨詢公司等第三方獨立機構開展綜合評估和專項評估,為國家貢獻一批可在全國復制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在我國經濟創新發展中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掛牌五年來,累計實施432項制度創新措施,累計向國家上報5批182項試點經驗和51個創新實踐案例,向全國復制推廣27項試點經驗和實踐案例,向全市和相關區域復制推廣328項經驗案例,發布7批65個金融創新案例,在為國家試制度、為區域謀發展中探索新路徑,改革開放紅利持續釋放,有力地發揮了國家制度創新“試驗田”作用。
按照國務院下發的關于做好自貿試驗區五批次改革試點經驗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三批次最佳實踐案例及有關部門對自貿試驗區“看得準、效果好”的53項試點經驗在全國復制推廣的工作要求,天津市分逐條明確責任單位,層層壓實責任,按照市政府要求,天津市建立了由市商務局(市自貿辦)牽頭,各相關責任單位配合的工作機制。市商務局負責分工部署、收集匯總并統籌協調復制推廣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各責任單位負責銜接對口國家部委,做好政策解讀,促進項目落地。各區人民政府作為復制推廣承接地,強化主體責任,扎實推進改革試點經驗落地。
截至目前,202項復制推廣試點經驗中201項已在天津市承接實施。組織召開全市復制推廣政策培訓會,邀請天津海關、市稅務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三個片區管委會等相關負責同志分別圍繞投資、貿易、金融和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復制推廣政策進行解讀。受商務部外資司邀請,選派天津海關、原天津檢驗檢疫局和濱海新區法制辦等單位的業務專家,參與商務部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培訓班和復制推廣培訓班授課,分享天津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成果,擴大復制推廣影響力。為推動全市各區域與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共享改革成果,市商務局會同天津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印發通知,從雙向投資領域、金融創新領域和貿易商業領域制定了聯動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各區縣可根據各片區發展定位并結合自身需求,開展對接合作,共享自貿試驗區改革紅利。重點推動濱海新區和國家級開發開放區域與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促進各區域發展提質增效。
自貿試驗區設立以來,天津市自行復制推廣改革試點經驗三批次共53項,創新實踐案例7個,金融專項創新案例65個。2016年6月推出17項可向全市復制推廣的試點經驗和31項自貿試驗區重點專屬政策清單。2017年6月推出自貿試驗區可在全市復制推廣政策10項,區內重點專屬政策15項。2019年5月,推出可在京津冀地區復制推廣試點經驗26項和天津自貿試驗區創新實踐案例7個。組織召開7期新聞發布會,發布自貿試驗區金融創新案例65個。開展深改方案實施成效第三方評估,甄選出新一批55項全國性創新成果,其中,34項在全國率先實施,具有首創性、重構性,占62%,可在全國復制推廣的有33項,可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復制推廣的22項。